园区介绍 >> 投资政策
粤海置业是常州国家高新区的合作伙伴,粤海工业园是高新区重要的招商平台。入驻粤海工业园的企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投资优惠政策外,均可作为区本级企业享受高新区管委会更为优惠的投资政策,具体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方面
企业自财税部门认定之日起,两年内由区财政比照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额形成的区本级财政留成部分,全额给予扶持;企业自财税部门认定之日起第三年至第五年,比照企业所缴纳企业所得税额形成的区本级财政留成部分,给予50%的扶持。
二、流转税方面
当年缴纳增值税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并形成区本级财政收入的新办工业企业,三年内由区财政比照企业缴纳的流转税额形成的区本级财政留成部分,分别给予40%~50%的扶持。
三、防洪保安资金方面
当年缴纳防洪保安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且形成区本级财力的企业,超过10万元部分由区财政给予80%的扶持。
四、其他方面
(一)落户园区并被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二)免征城市垃圾处理费、职教经费、治安联防费。
(三)免于征收原占销售收入1%的各项乡镇级事业性规费。
